三、加强监督检查,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加强对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厅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厅系统的贯彻落实。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鉴别力,在大风大浪面前经受住考验,在蛊惑引诱面前明辨政治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定政治立场,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担负起对分管处室、单位执行政治纪律的领导责任。
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下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检查,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的能力,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上。坚决执行厅党组《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实施办法》,重大事项必须实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要依法依规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机关招录公务员、下属单位招聘员工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干部选拔、入闱对象考察和干部竞争上岗、招考以及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等工作并实施监督。省政府金融办要不断完善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硬件设施建设,健全网上审批相关制度,加大网上行政审批工作力度,提高办结率。加强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工作,落实责任,加强管理。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特别是基层党务公开,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加强对管人、管财、管物的部门和下属单位经营管理部门的监督。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协助厅党组不断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注重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认真贯彻
行政监察法,深入开展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加强对影响机关效能建设投诉的督查力度。
四、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认真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