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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学习宣传《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有关问题的决定》活动的通知


  (四)围绕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期望以及对法律的需求,开展相应的调研活动,积极引导全市律师面向社会各界开展法律服务,为“营造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支撑。

  二、活动措施

  (一)各律师事务所要采取集中学习、分散指导、撰写心得体会、演讲宣讲、开展征文活动等方式,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决定》。律师事务所要做好相关的学习记录,每名律师都要写出学习心得体会。

  (二)组织开展不少于1000场有关《决定》的宣讲和义务法律咨询活动。由各区县司法局、律协分会结合“五项工程”中的“担任千个村居法律顾问、助推城乡统筹”活动,组织律师围绕贯彻落实《决定》以及“民生十条”和“富民十二条”,为担任法律顾问的村居进行政策宣讲、开展义务法律咨询。

  (三)市律协将在适当的时候举办以“律师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为主题的研讨活动,组织律师研讨贯彻落实《决定》的相关法律问题,研讨服务《决定》提出的十五项重点工作的途径和具体措施,努力为我市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围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组织开展重庆律师行业发展的专题调研,找准重庆律师行业与东部发达地区的差距,积极跟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法律服务。

  (五)围绕“加强民主法治、推动科学发展”的主题,按照《决定》提出的健全群众意见顺畅表达、健全民意测评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基层自治制度、健全基层综合治理机制等重点工作,开展社会各界法律服务需求专题调研,努力扩展律师行业的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服务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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