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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漯河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漯河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政办[2011]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市财政局、环保局制定的《漯河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漯河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64号) 精神,根据《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豫政办〔2011〕5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城乡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和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有效载体,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协调联动,着力改变农村地区的脏、乱、差现象,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使整治范围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面源污染等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地区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引导农村发展生态循环经济,倡导农村环保、绿色生活方式。具体指标为:
  (一)自来水普及率≥95%,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
  (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90%(污水集中处理模式)。
  (三)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85%。
  (五)户外道路硬化率≥90%。
  (六)林木覆盖率≥35%。
  (七)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90%。
  (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0%。
  (九)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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