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农业公司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
(许政[2011]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培育农业公司,实行公司化运作,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途径。为加快构建我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进一步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公司化运作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三化协调”发展新路径,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的推进,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户家庭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低的弊端日益显现。当前,我市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公司化运作,是实现这一转变的重要条件和有效措施。有助于夯实农业持续发展基础,提高农业抗击风险能力,实现农业稳定发展;有助于发展优质高效农业,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按统一标准进行规模生产,按统一要求组织销售,加快实现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助于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提高同类农产品的生产和营销规模,使农业比较效益成倍增长,农民收入不断增加;有助于增强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最大限度克服一家一户小生产经营的弊端,实现土地、劳力、技术、资金的优化组合,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根本保障。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充分认识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公司化运作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先行资本”,尽快把“三农”工作着力点引导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公司化经营和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方面,努力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开拓新的空间,为农民收入增长开辟新的来源,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二、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发展原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业企业为载体,以公司化运作为重点,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围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有机农业,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形成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产业基地,延伸农产品开发链条,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模式,加快推进全市现代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