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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农业公司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把发展农业公司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深入研究,精心部署,扎实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供销、工商、质监、农发行、农行、农信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公司发展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农业公司发展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培育农业公司,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涉及多个部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切实做好支持服务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对农业公司的生产加工项目,要优先安排;市财政局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农业公司发展;市农业局要搞好土地流转、技术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市水利局、财政局(农开办)等涉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单位,要搞好农业公司的农田水利建设;市科技局要积极帮助建立一批博士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市质监局要搞好农业品牌的培育;市商务局、供销社要认真做好“农超对接”;市畜牧局要帮助养殖企业搞好畜禽粪便的综合开发利用,大力发展有机肥料生产;市交通局要筹措资金,认真做好六个农业园区内的道路修整工作;市农发行、农业银行、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要为农业公司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其它部门结合工作职责,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并减免相关费用。

  (三)强化督导督查。各县(市、区)要围绕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发展计划和工作台帐,每年选择一批农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项目进行集中扶持。对粮食、蔬菜、中药材、花木和鲜切花、烟草、畜牧养殖六个重点产业,各地要科学制定规划,明确发展区域和工作重点。市直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能,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由市农业局牵头,定期督导各县(市、区)的年度发展计划、工作台帐和项目推进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进度,对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等媒体开辟专栏、组织采风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培育农业公司,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各地现代农业发展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努力在全市形成人人关心现代农业发展建设、广大农民积极投身现代农业发展、社会各方支持和参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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