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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加强文化人才平台建设。依托“文博会”和“文化产权交易所”,进一步加强文化人才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各种类型的文化创意、艺术人才工作室等,政府给予资助。支持建设中国大学生创意创业实验基地,吸引全国高校文化人才来深进行文化创意创业孵化。到2015年,各类文化名人名家总量达到150名,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国际一流创新创业团队20个。

  (2)实施教育名师造就工程。

  加大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依托“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珠江学者”等国家和省教育人才计划,完善“鹏城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计划,支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三所研究生院和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高校建设优势学科。实施“名校长培养工程”和“名教师培养工程”,重点引进和培养“两院”院士、国内外知名大学教授、中小学名校长和名教师,形成较为完备的高素质教育人才梯队。

  提升教育人才队伍整体素质。重视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教育,积极推进高校中青年教师出国(境)进修、国内访学工作,继续实施中小学校长和名教师“海外培训计划”。加强职业教师“双师型”队伍建设,鼓励教师参与企业创新实践,从行业、企业生产第一线等引进或聘请师资,提升教师队伍实践教学能力。规范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准入制度。到2015年,培养和造就20名以上在国内或省内享有较高声誉的名校长,200名以上在国内学科教学和研究方面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名教师,350名以上45岁以下的中青年骨干教师;设立10-20个名校长工作室、30-50个名教师工作室。

  (3)实施医卫人才梯队工程。

  加大卫生人才开发力度。制定和实施区域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合理配置卫生人才资源。制定和实施卫生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引进和培养一批卫生领军人才。构建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医学继续教育制度,继续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师培训,建立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制度,开展卫生工作管理人才岗位培训,加强卫生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国家级、省部级重大医学项目和对影响深圳医疗卫生发展的重要领域、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

  加强卫生人才载体建设。抓紧创办深圳大学医学院,加快建成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宝荷医院、新安医院、新明医院、聚龙医院和肿瘤医院等现代化医院。从医疗服务和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技术水平与效率等方面,全面提升现有医疗卫生机构水平,力争全市三级甲等医院数量增长50%。到2015年,培养引进5名医学领军人才,30名学科带头人,250名具有专业特色并有较高诊疗水平和研发创新能力的医学骨干人才。

  (4)实施社工专业人才培养工程。

  建立社工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支持在深办学的高等院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并与国内外高校社会工作院系建立委托培养关系。建设一批社会工作培训实习基地,加大与香港合作培养社工人才工作的力度,继续引入香港社工专业督导。

  提升社工人才专业水平。探索和完善社会工作者人才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落实社会工作者人才职业资格水平考试。制定社会工作者职业操守、各领域的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评价等制度。研究制定规范社会工作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和维护服务对象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建立“社工+义工”联动发展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构建民主开放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选拔任用机制,推行社会工作岗位聘任制度,培育竞争激励机制。到2015年,由政府资助购买的职业社工数量达到4000人以上,所有执业社工拥有初级社工师以上资格,中级社工师占社工专业人才总量的比例达15%-20%。

  (5)实施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培养工程。

  制定社会组织人才的评价制度。探索行业协会专职工作者专业技术水平认证制度,逐步实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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