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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建立社会组织管理人才培养体系。按照建立现代社会组织的要求,实施社会组织管理人才分类培养计划。完善培训工作机制,组织优秀社会组织人才参加专题培训。从2011年开始,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市性社会组织的管理人才每5年组织轮训一遍。

  4.建设具有事业引领力的其他人才队伍。

  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以中高级领导干部为重点,造就一支有理想、讲党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以战略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善于现代经营管理、具有持续发展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1)实施公职人员能力提升工程。

  完善公职人员开发机制。构建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和实践锻炼“四位一体”的干部培养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干部工作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党政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及其能力素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以工作业绩为核心,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加大公职人员培养力度。按照《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培训的总体要求,建立市场化运作条件下的分类培训和专业培训体系,探索新型培养方式,注重培训效果。发挥深圳市新技术新产业干部培训基地作用,提高干部在推动新技术新产业发展方面的决策能力。到2015年,实现100名公职人员到境外长期培训(6个月左右),1000名公职人员到境外参加中期培训(1个月左右),10000名公职人员到香港、国内知名大学参加对口考察交流和短期培训(7天左右)。建立一批覆盖各级公职人员的培训品牌项目。

  (2)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完善国有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才遴选机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扩大选人视野,建立规范的出资人代表选派制度,加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公开选聘步伐。推动建立职业经理人的职业标准、职业规范,开展职业能力认证服务。

  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力度。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施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分类培养计划。大力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持续学习和合作交流的平台建设,完善培训工作机制,组织具有实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企业家,参加专题培训、高层次论坛和国际合作交流等活动。依托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知名跨国公司和专业培训机构,开展个性化培训;利用境外培训资源,有计划地分批组织选派优秀年轻企业家到境外培训。从2011年开始,采取多种形式,对市属国有企业、民营领军骨干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才以及新社会阶层优秀人才每5年组织轮训一遍。

  (二)施行灵活开放的人才政策,巩固特区先发优势。

  1.推行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政政策。

  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资金投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保持人才投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各级政府应整合现有人才政策和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保障人才发展重大项目的实施;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和科技计划管理制度,对高水平创新团队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加强人才投入产出效益评估,制定科学的人才资金绩效评估办法,提高人才资金使用效益。

  实行适当倾斜的扶持政策。通过贴息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创新科技与现代金融结合机制,为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大力培育风险投资市场,充分发挥市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作用,完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制度和机制,借助深圳金融产业优势,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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