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
(周政[201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7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现阶段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劳动保障监察是各级政府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依法及时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利益格局分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的态势更加明显,一些用人单位缺乏社会责任感,法律意识淡薄,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超时加班、拖欠劳动者工资等劳动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新生代农民工要求体面劳动和尊严生活的意识不断增强,劳资矛盾日益突出,维护劳动者权益和协调劳动关系的任务异常繁重。个别地方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重视不够,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力量不足、工作经费短缺、办案装备落后、执法环境不宽松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一些群体性突发事件未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置,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定隐患。因此,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十分重要和迫切。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领导、完善机制、充实力量、保障投入,促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
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将劳动保障管辖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配备必要的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分片包干,落实责任,采集网格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建立用人单位网格化管理数据库,实现对用人单位覆盖城乡、无缝隙的劳动用工实时监管,实现市、县、乡三级联网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执法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网络化管理,借助现代网络技术建设监察管理信息平台,及时汇总分析企业用工信息,统一指挥和调动执法力量。通过实施“两网化”管理,推动监管范围从以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监管模式从被动反应型向主动预防型转变,使监察执法更加贴近企业和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