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本辖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工作方案要明确人员配备、工作职责、经费来源等内容,做到内容全面,操作性强,监察网格划分明确,确保本辖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建立网络平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的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以“一户一档,一路一册”的方式为网格内所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保障信息档案。劳动保障信息档案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法人代表、劳资负责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基础信息,以及劳动合同签订、职工培训、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和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残疾人招用情况等用工相关信息。在此基础上,通过乡镇(街道)、县(市、区)逐级上报并联网,建立起全市网络化数据库。在建立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数据库的基础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平台,把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查处等要素有机地融合为一体,与劳动就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等信息联动,实现信息共享、数据对比、动态监控、分类管理、统一受理、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主要功能,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体系的作用,夯实全市劳动保障基础工作,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水平。
(三)组织检查验收。根据本工作方案规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度要求,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2012年7月30日前,按照“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制度、工作”六到位的标准,对各县(市、区)“两网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郸城、西华两个省试点县一并进行综合评定验收。
四、职责分工
(一)市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市范围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工作情况实施监督和检查;负责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督查、考核和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对市属管辖范围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日常巡查、专项执法检查、举报投诉查处、行政处理(处罚)、年度书面审查、诚信等级评价等工作,同时负责成立指挥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