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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


  加强监测信息收集处理和共享能力建设。建立稳定、可靠的应急卫星通信系统,实现边远地区监测数据稳定传输。引进100万亿次/秒的高性能计算机系统,提升监测资料处理能力,为精细化监测预警提供硬件支撑。气象部门要构建基础性综合性数据库系统和海量气象信息存储系统,完善与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交换共享机制,实现气象、水文、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电力等部门气象及次生、衍生灾害相关监测资料和服务产品的实时交换、高效共享。

  (二)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水平。

  加强气象灾害监测工作。气象部门要以当地主要气象灾害临近监测预警为重点,建设实况监测、短临预报、实时预警和临近报警系统。推进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密切监视天气变化,重点加强人口密集区及其上游高山峡谷地带山洪及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险情的联合监测,加强农村、林区及攀西高原雷电多发区域的雷电灾害监测,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和手段,加强森林草原致灾因子监测。

  提升预报预警业务水平。建立完善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预报系统,大力发展区域数值天气预报模式,力争到2015年48小时天气预报精细到3小时间隔。加强城市、乡村、江河流域、水库库区等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预报,着力提高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预报精度,省、市(州)级气象部门要分别开展到县、乡的天气预报。加强监测和研判,准确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特别要针对突发暴雨、强对流天气等强化实况监测和实时预警。

  (三)开展气象灾害影响风险评估。

  做好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区划。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气象、水利、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部门开展主要气象灾害影响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查清本区域内气象灾害的种类、次数、强度和损失等情况。组织开展基础设施、建筑物等抵御气象灾害能力普查,完成市、县两级重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分灾种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编制工作,建成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实现部门信息共享。相关部门要健全灾情评价机制,建立以社区、乡村为单元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在灾害结束一周内完成灾情评估,为救灾赈灾提供科学依据。

  明确措施科学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应对气候变化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城乡规划、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和大型太阳能、风能、云水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体系。规划或建设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将气候可行性论证结果和专家评审通过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纳入规划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审查内容,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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