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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使用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Barthel指数量表的通知


  二、评分细则
  1. 进食:指用合适的餐具将食物由容器送到口中,包括用筷子、勺子或叉子取食物、对碗/碟的把持、咀嚼、吞咽等过程
  l0分:可独立进食(在合理的时间内独立进食准备好的食物)
  5分:需部分帮助(前述某个步骤需要一定帮助)
  0分:需极大帮助或完全依赖他人
  2. 洗澡:
  5分:准备好洗澡水后,可自己独立完成
  0分:在洗澡过程中需他人帮助
  3. 修饰:包括洗脸、刷牙、梳头、刮脸等。
  5分:可自己独立完成
  0分:需他人帮助
  4. 穿衣:包括穿/脱衣服、系扣子、拉拉链、穿/脱鞋袜、系鞋带等。
  10分:可独立完成
  5分: 需部分帮助(能自己穿或脱,但需他人帮助整理衣物、系扣子、拉拉链、系鞋带等)
  0分: 需极大帮助或完全依赖他人
  5. 大便控制
  10分:可控制大便
  5分: 偶尔失控
  0分: 完全失控
  6. 小便控制:
  10分:可控制小便
  5分: 偶尔失控
  0分: 完全失控
  7. 如厕:包括擦净、整理衣裤、冲水等过程。
  10分:可独立完成
  5分: 需部分帮助(需他人搀扶、需他人帮忙冲水或整理衣裤等)
  0分: 需极大帮助或完全依赖他人
  8. 床椅转移:
  15分:可独立完成
  10分:需部分帮助(需他人搀扶或使用拐杖)
  5分: 需极大帮助(较大程度上依赖他人搀扶和帮助)
  0分: 完全依赖他人
  9. 平地行走:
  15分:可独立在平地上行走45m
  10分:需部分帮助(需他人搀扶,或使用拐杖、助行器等辅助用具)
  5分:需极大帮助(行走时较大程度上依赖他人搀扶,或坐在轮椅上自行在平地上移动)
  0分: 完全依赖他人
  10. 上下楼梯:
  10分:可独立上下楼梯
  5分: 需部分帮助(需扶楼梯、他人搀扶,或使用拐杖等)
  0分: 需极大帮助或完全依赖他人

  三、分级标准
  1. 总分:各项得分相加。
  2. 分级:
  0=生活自理:100分,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良好,不需他人帮助;
  1=轻度功能障碍:61-99分,能独立完成部分日常活动,但需一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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