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青海都兰田格里49.5兆瓦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
(青发改能源[2011]2033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海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青海都兰田格里风电场一期(49.5兆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印发你们,请据此做好相关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青海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青海都兰田格里风电场一期(49.5兆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2011年5月21日,省发展改革委在西宁市主持召开了青海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发投)青海都兰田格里风电场一期(49.5兆瓦)工程可研评审会。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海西州政府、州发改委、州能源局、州国土局,都兰县政府、县发改局、县国土局,省电力公司、北京计鹏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华风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北京计鹏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议。会议认为可研报告满足风电场编制规程规范要求,同意通过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同意工程建设必要性篇章的内容。青发投青海都兰田格里风电场一期工程的建设能带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利于社会发展,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要求,青发投青海都兰田格里风电场一期工程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任务与规模
根据风电场所处地理位置、当地风能资源、地形条件及可利用土地面积等因素,同意青发投青海都兰田格里风电场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49.5兆瓦。
三、风电场场址选择
项目占地均为国有未利用地,地类为沙地,不占用耕地及牧草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和封沙育林区。
四、风能资源
项目风能资源评价结论引自《青海省风能资源评审和综合评价报告》(2010年初稿),其29005号测风塔资料分析结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项目区测风资料详实,综合开发条件较好,具有开发价值。
五、工程地质
1、同意根据1/400万《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确定的电站场址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5秒,相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工程区属构造基本稳定区的评价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