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木垒县创业服务指导中心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1〕107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就业促进法》和《自治区关于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5号)精神,加强我县创业培训和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在创业服务方面的优势,共同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创业指导员队伍建设的通知》(昌州劳社发〔2010〕93号)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木垒县创业咨询服务中心,隶属木垒县统筹城乡就业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倡导全民创业,拓展就业渠道,为社会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把创业作为促就业的抓手,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环境着手,逐步形成以创业促就业的工作新格局。要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不断激发劳动者的创业激情,增强创业意识,鼓励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二、组织机构
(一)县创业服务指导中心组成人员。
主 任:赵贤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白仲本 人大党组成员、经贸委主任
陈 云 政协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李忠年 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刘永忠 县建设局局长
方志安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孟兆云 县编委办主任
张承茂 县国税局局长
孙 健 县地税局局长
康家伟 县工商局局长
郭彦勇 县发改委主任
努尔道拉 县民政局局长
张建民 县农业局局长
王贵成 县劳动就业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