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由农业、畜牧、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聘请自治区、州农业、畜牧、林业专业管理专家或技术专家来我县举办讲座,并开展技术指导。聘请时间根据产业发展需要自行确定,10月底之前全面完成。
(七)由县煤炭局负责,举办一期煤炭煤化工产业管理、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计划培训40人,拟定6月份,为期7天。
(八)由县旅游局负责,举办一期木垒县旅游业发展研讨暨旅游管理专题培训班,计划培训20人,拟定7月份,为期5天。
上述各类培训班,必须于10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培训计划和课程安排由各主管部门制定,部门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实施。
除上述内容外,各相关部门要完成自治州统一组织的培训班学员选派任务,各乡镇(场)、县直各有关单位应全力配合。
三、培训方式
采取理论授课、参观考察、座谈讨论等方式,根据实际需要也可将各种方式相结合开展培训。培训班要充分利用跟踪问效机制,积极发挥2010年以来参加自治州重点产业人才培训班学员的作用,提高参训学员的专业水准。
每期培训班开班前,要以培训班为单位向自治县重点产业人才资源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培训计划,培训班结束后15天之内上报总结以及授课资料、学员名册、图片等资料。
四、培训内容
根据各专业班特点,重点开展管理知识、专业技术与技能培训,并积极探索各重点产业发展的新模式、新领域。
五、经费来源
由各主管部门自筹培训班相关费用。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派员单位承担。
六、做好跟踪问效及学习成果推广
各部门要根据自治州《关于做好重点产业人才培训跟踪问效工作的通知》精神,必须在自治州各培训班结束后1个月之内,根据本部门产业发展需要和实际条件,采取组织座谈会、研讨会、学习成果汇报会、推荐参加重点工程、鼓励学员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等不同方式和措施扎实开展跟踪问效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积极促进自治州统一调训人员提升专业水准,推广学习成果,实现学以致用,并提升本部门相关人员的管理和技术水准。《跟踪问效表》须经单位、主管部门严格审核后于每期培训班结束后2个月之内上报县重点产业人才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