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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1〕101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促进文化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毛仁托勒盖等八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私自进行工程建设、爆破、钻探等工程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爆破、钻探等工程作业的,必须经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自治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不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附件:毛仁陶勒盖石垒遗址等八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毛仁陶勒盖石垒遗址等八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一、毛仁陶勒盖石垒遗址:位于木垒县大石头乡克孜勒加尔塔斯村(红岩村)北偏西约20.3公里处的毛仁陶勒盖山丘地带一个最高的山头上。保护范围以2002年4月木垒县国土资源局划定的保护范围为准,即:南北36米,东西36米,呈正方形,面积近1300平方米。

  (一)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43°56′01.66″,91°07′57.39″,1461米;

  西:43°56′01.44″,91°07′55.80″,1458米;

  南:43°56′00.93″,91°07′56.71″,1460米;

  北:43°56′02.07″,91°07′56.44″,1461米。

  (二)控制建设地带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二、油库古城遗址:位于木垒县照壁山乡照壁山村南500米处。保护范围以2002年4月木垒县国土资源局划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即:南北785米,东西630米,形状不规则,面积近500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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