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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一)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43°48′01.81″,90°16′31.74″,1358米;

  西:43°48′02.77″,90°16′02.27″, 1326米;

  南:43°48′51.09″,90°16′16.78″, 1356米;

  北:43°48′15.42″,90°16′25.58″, 1339米。

  (二)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三、四道沟遗址:位于木垒县呈西南10公里处的东城镇四道沟村东南2公里。保护范围以1997年8月木垒县国土资源局划定的保护范围为准,即:南北长590米,东西宽240米,呈长方形,面积14万平方米。

  (一)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43°45′51.6″,90°10′21.7″,1260米;

  西:43°45′54.4″,90°10′11.4″,1258米;

  南:43°45′49.0″,90°10′21.0″,1260米;

  北:43°45′57.8″,90°10′17.6″,1256米。

  (二)四道沟遗址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础向西延伸100米:向北延伸50米,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范围):

  东:43°45′51.6″,90°10′21.7″,1260米;

  西:43°45′56.8″,90°10′12.2″,1258米;

  南:43°45′49.0″,90°10′21.0″,1260米;

  北:43°45′50.2″,90°10′19.2″,1256米。

  四、一碗泉烽火台:位于木垒县白杨河乡一碗泉村东500米处,木巴公路里程碑南侧。保护范围以2002年4月木垒县国土资源局划定的保护范围为准,即:南北、东西均为104米,呈正方形,面积10816平方米。

  (一)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43°47′42.37″,90°27′14.28″,1372米;

  西:43°47′42.00″,90°27′09.46″,1372米;

  南:43°47′40.37″,90°27′12.04″,1377米;

  北:43°47′43.77″,90°27′11.65″,1369米。

  (二)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五、三个泉子烽火台:位于木垒县博斯坦乡三个泉子村西约250米处。保护范围以2002年4月24日木垒县国土资源局划定的保护范围为准,即:南北、东西均为34.5米,呈正方形,面积近12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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