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0〕182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执法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的行政执法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201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工作的目的和原则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通过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将考核结果列入“综合目标管理”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确保行政执法合法、适当、文明、高效。
  二、监督检查内容及标准
  (一)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落实依法行政综合协调工作及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等情况 。
  2.贯彻执行《
行政许可法》,开展行政许可实施工作监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情况 。
  3.《
行政复议法》及《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
  4.贯彻执行《
行政处罚法》情况。
  5.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6.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标准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核表》、《行政处罚案卷评议考核表》、《行政复议案卷评议考核表》和《行政许可监督评议考核表》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具体标准见附件。
  三、监督检查方式和要求
  (一)各乡镇(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开展自查、自评。按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对今年以来本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情况及执法人员履职情况予以基本评价。自查、自评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同时要形成自查、自评相关材料(包括:工作安排,自查、自评笔录,执法人员评价结果,行政执法文书评查材料等)。
  (二)各乡镇(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好自查、自评上报工作。监督检查工作要形成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及填写好的附件表一并于11月30日报政府法制办。
  (三)根据自查、自评相关材料报送情况,我办于12月7日适时组织抽查。
  (四)各乡镇(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保证今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联系人:阿依努尔,联系电话:4825003
  附件:1.《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核表》
  2.《行政处罚案卷评议考核表》
  3.《行政复议案卷评议考核表》
  4.《行政许可档案资料评议考核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核表(100分)
  被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考核得分:
| 项目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实际得分 | 
| 一、《纲要》落实情况(30分) | 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并列入本部门目标考管理和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奖惩、任用、晋级的依据 | 6分 |  | 
| 认真学习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总结本部门实施《纲要》五年规划认真落实情况 | 10分 |  | 
| 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主体和依据并及时予以公示,作到了分解量化、依法定负责、职责到位 | 4分 |  | 
| 按时参加执法培训,执法证件按规定更换 | 3分 |  | 
|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和应诉案件及时备案 | 3分 |  | 
| 建立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 4分 |  | 
| 二、《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20分) |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 | 5分 |  | 
| 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合法 | 5分 |  | 
| 有关行政许可的收费合法 | 8分 |  | 
| 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是否进入大厅统一办理 | 5分 |  | 
| 三、《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20分) | 认真贯彻区、州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培训《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 5分 |  | 
|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适用程序正确,法律依据正确,案件定性正确,决定合理、适当 | 5分 |  | 
| 在本行政机关法定职责范围内,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拓宽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 5分 |  | 
| 案卷材料完整齐全,装订整齐,外观整洁 | 5分 |  | 
| 四、《行政处罚的贯彻实施》(15分) | 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制度。执法主体合法,案件基本要件具备 | 6分 |  | 
|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实行罚缴分离制度 | 10分 |  | 
| 适用法律依据准确,案件定性正确,处罚合理、适当 | 6分 |  | 
| 案卷材料完整齐全,装订整齐,外观整洁 | 3分 |  | 
| 五、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15分) |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19号令)的要求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 | 7分 |  | 
| 经上级机关审查,没有出现违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 | 3分 |  | 
| 对下级政府或所属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工作 | 2分 |  | 
| 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 3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