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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一规划建设木垒县党政公众网站群的通知

  (一)设计开发期。2008年9月,由县信息化办公室安排招标采购,并组织完成设计开发工作。
  (二)方案制定期。2008年10月10日--31日,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按照《木垒县政府各部门网站栏目设置方案》(见附表)的要求,修改补充完善各自网站建设的一级栏目和二级栏目设置方案,以正式文件报县信息化办公室。(栏目样表格在木垒县政府网公告栏下载)
  (三)数据整理期。2008年11月1日--20日前,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按照审核后的部门网站栏目设置方案完成相关文字、图片、视频等电子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将电子资料报县信息化办公室。
  (四)系统测试期。2008年11月21日--30日,由各乡镇场、各部门配合县信息化办公室完成党政公众网站群相关通信线路、网络环境、系统软件、WEB服务、数据库服务、邮件服务、二级域名设置、防病毒系统等网络系统集成测试工作。
  (五)应用培训期。2008年12月1日--10日,对各乡镇场、各部门的信息维护人员进行培训。
  (六)正式开通期。2008年12月11日--30日,木垒县政府公众网站群全线开通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木垒县党政公众网站群建设项目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总体部署,县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方案审核和组织实施。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指定一名领导分管,明确具体网络维护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于2008年10月31日前上报县信息化办公室。
  (二)统一思想认识。公众网站群项目建设完成后,各乡镇场、各部门要以县信息化办公室为核心平台,将公众网建设工作重点从场地、设备、人员、维护等投入转向本单位信息资源开发应用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中来。对已经单独建设网站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区别对待,确有必要独立拥有网站的,允许独立运行维护,与政府门户网站建立链接;没有必要独立拥有网站的,要将本部门网站按照《木垒县政府各部门网站栏目设置方案》的要求,对其栏目进行修整,调整为以木垒县党政信息公众网为门户的子网站;尚未建立网站的各部门不再独立建立公益性网站,统一由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服务。
  (三)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各乡镇场、各部门公众网站内容和功能服务引入第三方中介评估机构独立进行,评估指标体系包括信息上网、政务服务、公共服务、链接情况、互动性、时效性、其他服务等七个方面。各乡镇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党政公众网站群项目建设工作,同时抓好网站建成后的管理、维护以及内容更新等工作。县信息化办公室将对各乡镇场、各部门网站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年度考核工作之中。
  (四)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各乡镇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区、州、县关于加强信息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监管机制。要按照“严格管理、严密防范、注重保密、方便工作”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实行主管领导审核制,对未解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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