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频次:7月1日至8月23日,现场督察不少于1次(附表14)。
(九)涉水重污染行业的监管情况及应急响应时停产减产应急管制执行情况。
督察内容:一是污染物排放情况;二是在线监控系统使用和维护情况和在线监测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污泥处理处置情况;四是应急响应时停产、减产应急管制执行情况。
督察目标:一是饮用水源地上游、各水库流域内和重点监管区域内的化工、纺织、印染、电镀(线路板)、造纸、畜禽养殖等重污染行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凡排放不达标的均停产整治,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二是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执行不同的应急管制。
督察频次:7月1日至8月23日,国控企业现场督察不少于1次(需填报重点污染源调查表,附表15),省控企业抽查不少于3%、市控企业每市抽查不少于5家(附表16)。
五、督察组织领导与人员安排
(一)本次督察设总指挥部,设在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
总 指 挥:周 全(厅党组成员、环境监察局局长)
副总指挥:陈文韬(环境监察局副局长、正处)
(二)人员安排:以环监局为主,抽调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和市环保人员组成7个小组开展督察工作:
信息综合组:
组 长:陈文韬(兼督察总指挥部副总指挥)
副组长:严 斌
人 员:李亦群(负责信息报送),大气处、生态处、辐射处各1人,省环境监测中心、省环境信息中心各1人。
主要职责:收集汇总督察工作等各类信息,提供领导参阅,并负责向省环保厅信息组报送信息;负责省环保厅大运会环保督察工作简报、会议纪要、领导讲话等编写。
信息综合组设在省环保厅,视特殊情况派驻相关城市实行靠前指挥,加强协调、指导,及时研究督察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
环境质量监控组:
组 长:刘其汉
副组长:钟流举
人 员:陈晓鹏(负责信息报送),科技监测处1人,省环境监测中心、省环境固废中心、省环境信息中心各1人。
主要职责:及时将在线监控数据出现异常情况和东江水质分析结果、深圳市空气质量分析结果等通报信息综合组和各现场组,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工作。
环境质量监控组办公室设在省环境监控中心。
应急机动组:
组 长:罗世衍
副组长:刘伟龙
人员:肖文(负责信息报送),范彦薄,省环境监测中心1人、陈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