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督查室联同市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普查和重点督查,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察看等不同方式进行,必要时邀请新闻单位参与。
五、督查时间
督查专项活动时间安排在7月至8月份,具体分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7月10日-7月25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确定的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自纠,并于7月2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
2专项督查阶段(7月26日-8月25日)。市政府督查室联同市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必要时邀请新闻单位),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进行督查,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3整改总结阶段(8月26日-8月31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对自查和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整改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在9月20日前向市政府报告本次督查工作大检查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督查工作大检查专项活动是在市领导对督查工作作出专门批示后组织的,各单位要以督查大检查专项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我市政务督查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督查专项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二)突出督查实效。市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督查范围要求,严密组织,督查到位,抓住被督查单位的核心问题,一督到底,利用督查手段、启动问效程序,通过督查大检查专项活动,切实在工作推动上取得成效。
(三)广泛宣传造势。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好典型、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督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处理问题推诿扯皮、落实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在媒体上给予公开曝光。
附件
安阳市政府政务督查工作大检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赓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高用文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世辉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新民市纪委常委
韩进学市政府办公室副县级督查员
成 员:何复光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