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1:
***公司文件
*** [年度] **号 签发人:
关于***公司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
政策申请报告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业务、技术能力、生产市场情况,上年度产品销售、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情况,本年度经济指标预计)。
***公司产品在《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详细对应目录,对应的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数量、进口额、免税额。
公司承诺所报送申请文件真实、有效。
特此申请。
附件: ***公司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申请文件
***公司(公章)
二○ 年 月 日
抄送:北京海关、财政部驻北京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附件2:
重大技术装备企业申请文件及其要求
一、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性质、股权结构、注册资本以及经营范围;
2、企业基本财务状况,有关重大技术装备生产销售或者合同订单情况;
3、企业从事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规格型号、主要技术指标等(须注明有关装备或产品在《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所在条目);
4、企业设计研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和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5、企业研发技术人员人数及其占企业职工的比例;
6、预计本年度有关装备或产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预计本年度进口(财关税〔2012〕14号)附件2中零部件及原材料清单(须注明有关零部件及原材料在《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所在条目)、进口金额、进口税额;
7、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注),其中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可在正式对外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补报;
3、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4、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销售合同复印件及其汇总统计表;
5、《申请企业基本信息表》、《某年销售量证明合同汇总表》、《进口零部件及原材料清单》、《本年度进口零部件所对应销售合同汇总表》(均可在工业信息化部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