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单位: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时间要求:2011年11月15日前。
2.确定并布置办公和交易场地。
牵头单位: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市招监办、市财政局、昆明泛亚产权交易中心;
时间要求:2011年11月30日前。
3.确定机构编制事宜及人事安排,确保人员到位。
牵头单位: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部门;
时间要求:2011年12月5日前。
4.召开成立动员会。
牵头单位: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单位: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时间要求:2011年12月5日前。
第二阶段:挂牌运行(2011年12月10日前)
1.举行昆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仪式,中心正式运行。
牵头单位: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招监办、昆明泛亚产权交易中心;
时间要求:2011年12月10日前。
2.制定出台《昆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制度。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招监办、昆明泛亚产权交易中心;
时间要求:2011年12月10日前。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组建昆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既是建设节约型、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强权力运作制约、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昆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期组建完成。
(二)加强协作,齐抓共管。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行业本部门的职能职责,抓紧制定出台本行业本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的实施细则,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派驻中心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和办事程序。
(三)严肃纪律,认真履职。在组建昆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对有意阻碍、拖延中心组建,或因不作为、慢作为影响组建工作的责任单位及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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