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局机关2011年度考核方案》的通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局机关2011年度考核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局机关2011年度考核方案》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局机关2011年度考核方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市人力社保局及市公务员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主管领导负责与工作目标管理相结合的考核制度,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突出考核工作实绩,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纳入到目标考核中。全面客观地评价各处室、每名公务员的现实表现和工作绩效。
二、考核范围
机关处室和处级(含)以下全体公务员。
三、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由局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并下设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考核日常工作由人事处具体负责。
考核委员会组成:
主 任:严定中
副主任:温武瑞
成 员:张晓春、董志远、王亚平、王继明、赵恩海、吴光亮、包景岭
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陈向党
成 员:殷观熊、狄润生、陈立峰、刘洁、公务员代表2名(由机关工会推荐产生)
四、考核内容
处室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内部管理、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五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