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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局机关2011年度考核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局机关2011年度考核方案》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局机关2011年度考核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局机关2011年度考核方案》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局机关2011年度考核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市人力社保局及市公务员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主管领导负责与工作目标管理相结合的考核制度,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突出考核工作实绩,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纳入到目标考核中。全面客观地评价各处室、每名公务员的现实表现和工作绩效。

  二、考核范围

  机关处室和处级(含)以下全体公务员。

  三、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由局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并下设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考核日常工作由人事处具体负责。

  考核委员会组成:

  主 任:严定中

  副主任:温武瑞

  成 员:张晓春、董志远、王亚平、王继明、赵恩海、吴光亮、包景岭

  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陈向党

  成 员:殷观熊、狄润生、陈立峰、刘洁、公务员代表2名(由机关工会推荐产生)

  四、考核内容

  处室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内部管理、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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