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五、考核等次和标准
处室年度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为:
优秀: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能,出色完成年度工作和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有突破、有创新;领导率先垂范,内部团结,管理严格,政令畅通,协作精神强;纪律严明,自觉遵守法纪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
合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能,完成年度工作和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内部团结,管理比较严格,政令畅通;纪律严明,遵守法纪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能够履行职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有一定的团结协作精神,政令基本畅通;纪律比较严明,能遵守法纪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
不合格: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履行职能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作风松散,管理不严,团结协作精神差,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工作中有较大失误;不能自觉遵守法纪法规、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推、拖、软、懒、慢”现象比较严重,有违犯局内有关规定的问题。
公务员年度考核成绩,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为:
优秀:努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求真务实,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宗旨意识强,有开拓进取精神,工作有突破、有创新,成绩突出,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称职:努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基本称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基本适应岗位要求,有一定的工作积极性,工作质量一般,效率不高。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责任心不强,难以适应岗位要求,工作质量低,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六、考核程序
(一)动员和准备
召开年度考核动员会,部署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