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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局机关2011年度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组织所属人员,学习考核文件,明确考核方法、程序和时间要求。对照《2011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总结全年工作,处室写出年度工作总结,并填写《2011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评价表》;拟制《2012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

  每名公务员总结全年工作,撰写述职报告,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汇报工作和述职

  各处室负责人向其分管局领导和本处成员(含借调半年以上人员)进行面对面述职,同时向分管局领导递交处室年度工作总结、《2011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评价表》、个人述职报告和《年度考核登记表》。

  各处室成员分别向处室负责人进行述职,并递交个人述职报告和《年度考核登记表》。

  处室工作总结和公务员述职报告应按考核内容的要求撰写,还要在述职报告中体现出立足本岗创先争优的情况。局人事处将汇总后的各处室工作总结和每名公务员述职报告在局OA网公布。

  (三)民主评议

  考核委员会下发处室及负责人民主评议表。局领导、各处室(单位)在认真了解各处室及负责人年度工作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填写《民主评议意见表》,提出评议意见。各处室成员(含借调半年以上人员)在该处室负责人述职会上填写《处室负责人民主评议意见表》,对本处室负责人进行评议。

  各处室、直属单位的民主评议结果按局领导、处室(单位)评议意见分别为50%、50%的权重量化汇总;各处室负责人的民主评议结果按局领导、处室(单位)、本处室成员评议意见分别为40%、35%、25%的权重量化汇总。

  处室负责人组织处室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各处室成员在认真了解本处室成员年度工作情况后填写《调研员及以下职务人员年度考核民主评议表》。评议结果按照处室所参加考核人员的评议结果量化汇总的平均值来计算。

  (四)拟定考核等次

  分管局领导根据处室负责人民主评议结果和处室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在处室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上写出评语和考核等次。

  处室负责人根据处室成员民主评议结果和成员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按照考核委员会分配的优秀名额(详见附件2),提出处室成员考核意见,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写出评语和考核等次。

  考核委员会根据各分管局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拟定处室负责人考核等次;根据处室负责人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拟定各处室成员考核等次;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及工作完成情况拟定处室的考核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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