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报送中医“治未病”试点工作总结材料的通知
深圳市中医院、罗湖区中医院、福田区中医院、宝安区中医院、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布心社康中心)、宝安区西乡人民医院(庄边社康中心)、盐田区人民医院(海涛社康中心):
根据《关于报送治未病试点工作总结材料的通知》(粤中医办[2011]90号)文件要求,请各中医“治未病”试点单位就2011年度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做法、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形成总结材料,并填写有关表格(电子版可在市卫人委网站下载),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1月5日前报我委中医处401室,电子版发送至中医处邮箱(zhongyichu308@163.com)。
附件:中医“治未病”试点工作情况调查表
(联系人:范小洪 联系电话:25535993)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中医“治未病”试点工作情况调查表
1、基本情况
序号
| 调查指标
| 2011.1.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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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是否成立“治未病”中心等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科室
| □成立时间( 年 月)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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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是否和体检中心设在一起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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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科室是否为一级临床科室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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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是否为城镇职工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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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是否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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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应用其他服务模式(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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