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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报送中医“治未病”试点工作总结材料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报送中医“治未病”试点工作总结材料的通知


深圳市中医院、罗湖区中医院、福田区中医院、宝安区中医院、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布心社康中心)、宝安区西乡人民医院(庄边社康中心)、盐田区人民医院(海涛社康中心):

  根据《关于报送治未病试点工作总结材料的通知》(粤中医办[2011]90号)文件要求,请各中医“治未病”试点单位就2011年度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做法、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形成总结材料,并填写有关表格(电子版可在市卫人委网站下载),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1月5日前报我委中医处401室,电子版发送至中医处邮箱(zhongyichu308@163.com)。

  附件:中医“治未病”试点工作情况调查表
  (联系人:范小洪 联系电话:25535993)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中医“治未病”试点工作情况调查表

  1、基本情况

序号

调查指标

2011.1.1-12.30

1.1

是否成立“治未病”中心等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科室

□成立时间( 年 月) □否

1.1.1

是否和体检中心设在一起

□是   □否

1.1.2

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科室是否为一级临床科室

□是   □否

1.2

是否为城镇职工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

□是   □否

1.3

是否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

□是   □否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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