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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切实加大烟花爆竹燃放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消防安全常识,引导群众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要利用新闻媒体提醒人民群众严禁在易燃可燃仓储、堆垛及设有外墙保温材料在建工地周围燃放烟花爆竹。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居(村)委会等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加强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巡查,积极开展针对性、“入户”式的消防宣传,动员居民及时清理楼道、阳台堆积的可燃物;要依托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举报电话:96119),鼓励群众举报烟花爆竹消防安全隐患,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管理。
  四、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火灾事故的灭火救援准备及燃放现场守护。公安消防部队要针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企业和经营单位,制定完善烟花爆竹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实地熟悉演练,切实做好灭火救援战斗准备。除夕、春节、元宵等重点时段,公安机关要组织治安、消防及派出所实行现场守护,消防部门要派出消防车流动巡勤,对重点场所和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的区域派出专门力量驻勤值守,确保消防安全。消防部门要规范战斗行动和处置程序,一旦发生烟花爆竹火灾事故,要科学评估灾情,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严防发生伤亡事故,确保官兵人身安全。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附件:
  全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检查情况统计表

县(区)

检查单位名称

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监督检查人员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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