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区健康教育机构推荐和单位自荐的基础上,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组织专家考察,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最终确定以下单位为本次健康促进标杆单位:
1.“123标杆工程”创建单位
(1)健康促进医院标杆单位:
龙岗区中心医院
(2)健康促进学校标杆单位:
宝安区清华实验学校
光明新区公明下村小学
(3)健康促进幼儿园标杆单位:
深圳市莲花北幼儿园
深圳市第三幼儿园
深圳市彩田幼儿园
2.“333标杆工程”创建单位
(4)健康促进企业标杆单位:
南山区深圳海量存储设备有限公司
龙岗区赐昱鞋业(深圳)有限公司
坪山新区松泽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
(5)健康社区标杆单位:
罗湖区花场社区
福田区益田社区
盐田区梧桐社区
(6)健康机关标杆单位:
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网络建设
1.成立“深圳市健康促进标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负责深圳市健康促进标杆工程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督导工作,完善政策保障,加强督导,确保健康促进标杆工程建设逐步落实。
组 长:张 丹(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副主任)
副组长:林汉城(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疾控处 处长)
韩铁光(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 主任)
成 员:张 欣(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疾控处 副处长)
黄河清(福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副局长)
刘 岭(罗湖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副局长)
王三杰(南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副局长)
赖丕生(盐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廖 欣(宝安区卫生局 副局长)
王玉琼(龙岗区卫生局 副局长)
赵永林(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副局长)
徐 勇(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副局长)
刘 堃(市卫生监督局 局长)
程锦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
刘小立(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主任)
刘铁榜(市精神卫生中心 主任)
杨 径(市职业病防治院 院长)
“深圳市健康促进标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处,由林汉城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落实健康促进标杆工程建设的各项具体措施,提供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汇总各部门、各区上报的信息,及时报告工作进展等。成员由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健康教育的工作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