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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健康促进标杆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2.相关各区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领导小组由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健康教育所、健康促进标杆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健康促进标杆工程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督导。
  3.各标杆单位成立“工作小组”
  由标杆单位的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业务分管领导、单位内部各部门负责人、与单位相关的社区组织代表、健康教育科室工作人员等。负责制定《本单位健康促进标杆工程实施方案》,协调各种资源,落实健康促进标杆工程的各项具体措施,提供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日常工作的管理等。
  4.成立“深圳市健康促进标杆工程建设技术指导小组”
  负责指导各标杆单位制定该单位的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健康促进标杆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掌握工作进度,定期向市、区健康促进标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对健康促进标杆工程建设进行技术监测,根据信息反馈,调整实施方案;负责相关业务技术培训、质控和考核评价工作。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作为全市的技术指导单位负责具体技术运作。各区健康教育所为本区的技术指导单位要负责其具体技术运作。
  “深圳市健康促进标杆工程建设技术指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 韩铁光
  副组长:杨国安
  成 员:辜 鸣、方少波、李 勇、谢锦尧、张绍强、
  李传文、邰昌松、吴能简、朱敏贞、曹 黎
  张 新(龙岗中心医院 副院长)
  周 杰(清华实验学校 副校长)
  麦玉娟(公明下村小学 副校长)
  张一文(幼教管理中心安全管理部部长)
  史勇平(莲花北村幼儿园 园长)
  刘 凌(彩田幼儿园 园长)
  邱雪华(市第三幼儿园 园长)
  马 瑛(深圳海量存储设备有限公司  人事部经理)
  陈志忠(赐昱鞋业(深圳)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韩四维(松泽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 人事处长)
  刘柏延(福保街道办 主任(益田社区))
  罗志威(东门街道办 主任(花场社区))
  刘瑶城(海山街道办 主任(梧桐社区))
  联络员:朱敏贞
  (二)经费保障
  健康促进标杆单位应为该项工作安排适当的经费。市、区健康教育机构将根据各标杆单位的建设情况给予技术、资料及活动支持。
  (三)加强培训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促进理论与相关技能水平。
  1.培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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