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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抓好2011年农林工作的通知

  2.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抓好月湖中低产田地改造二期、高标准农田示范、千亿斤粮食增产工程和新木凹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地5.2万亩。
  3.积极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推广运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38万亩,农业机械化作业35万亩,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
  4.巩固生猪生产,稳步发展羊产业,加快禽类发展,扩大肉牛奶牛生产,提升畜牧业产业化水平,确保畜牧业产值达7.7亿元。
  5.抓住昆明市滇池流域以外建设40万亩蔬菜基地的重大机遇,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优质水果、无公害蔬菜、外销型花卉生产等特色产业。以石林锦苑花卉产业园、昆明大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花卉基地扩建为重点,培育一批石林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主攻国际市场。以巩固甜柿基地建设成果为主体,实施优质特色水果提质增效2万亩,建设标准化蚕桑生产示范基地2000亩、蔬菜基地7000亩,推广种植无公害蔬菜6.4万亩。
  6.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外引内培力度,引进一批实力强、产业链长、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扶持一批产业基础好、有竞争优势、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县级农业龙头企业30户。推广“公司+基地+农户”模式,走“扶龙头、建基地、带农户”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路子。把基地建设与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结合起来,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规划建设粮畜果菜花林等生产基地。依托中种集团,打造西南种子加工中心。强化龙头企业带动,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和多种形式的利益分配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7.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鼓励和支持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土地向种养能手、专业大户和龙头企业集中,实现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承包经营土地流转率达25%以上。
  8.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9个,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经营的市场组织化程度。
  9.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7万人。
  (二)加强生态美县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按照林业生态建设行政辖区负责制的要求,各乡镇政府对本行政辖区范围的林地面积、森林蓄积和森林覆盖率“三增长”负总责,切实加强资源监管力度,做到监测范围全覆盖,不留死角,认真巩固建设成效,真正实现城乡绿化建设一体化。继续抓好中低产林改造和植树造林,持续推进石漠化治理和“五采区”、生态脆弱区植被恢复,实施珠江防护林工程,认真落实义务植树尽责率,以乡镇、村及交通沿线面山植树为示范,高质量开展自然村村庄绿化和机耕路绿化,确保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3.6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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