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饮用水源地及“三沿五区”坟山墓地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饮用水源地及“三沿五区”坟山墓地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1〕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石林彝族自治县饮用水源地及“三沿五区”坟山墓地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石林彝族自治县饮用水源地及“三沿五区”坟山墓地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县饮用水源地及“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工作,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饮用水源区保护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1〕3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饮用水源地坟墓整治
  1.鹿阜镇3个点1174冢,其中:七角塘水库125冢,宏图老围12冢,黑龙潭水库1037冢。
  完成时限:2011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鹿阜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张 奕
  2.板桥镇2个点18冢,其中:海子水库16冢,小屯水库2冢。
  完成时限:2011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板桥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李江辉
  3.大可乡2个点6冢,其中:大可新围4冢,坝塘河2冢。
  完成时限:2011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大可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李忠华
  4.石林镇2个点53冢,其中:团结水库20冢,月湖水库33冢。
  完成时限:2011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石林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文春燕
  5.圭山镇1个点2冢(三角水库片区)
  完成时限:2011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圭山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黄继斌
  6.西街口镇1个点4冢(月湖水库小雨布宜石山脚片区)
  完成时限:2011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西街口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王光学
  (二)“三沿五区”坟墓整治
  1. 鹿阜镇32个点1893冢。其中搬迁135冢,植树遮挡1758冢。地点:花庄坡至石黄牛片区10冢;昆河路西面片区6冢;路美邑油站后至阿怒山路口片区34冢;路美邑敬老院至路美邑中学片区18冢;路美邑村对门山石锁路沿线片区46冢;阿怒山乱石头至新坝片区38冢;卜所新坝、巴掌田、卜所小学、红砖厂片区58冢(2冢搬迁);北山大石崖13冢;北山红砖厂片区25冢(1冢搬迁);学地山老公路西边片区65冢;小华坡片区25冢;西北社区马鞍山片区80冢;天生桥至老白坡村口片区40冢;鱼龙坝老公路瓦窑片区30冢;小坡头张家坟片区10冢;大鱼龙坝对面栗子园至半截河片区83冢;东门社区白虎山背后片区106冢(搬迁);老长坡顶片区76冢(26冢搬迁);阿乌村西面片区39冢;阿乌村学校后至干山冲片区157冢;三板桥村西面片区23冢;雨中塘片区12冢;三板桥西河至机械闸口59冢;老昔街东南片区116冢;沙灰路红砖厂片区35冢;南门社区徐家坟片区468冢;花庄坡片区5冢;昆河路西面片区15冢;大坡厂对面、县委党校、绍山片区142冢;耗子路、抽水站片区24冢;白龙潭、大山沟片区15冢;大屯村片区20冢。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