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时间安排
1、全省统一组织的竞赛职业(工种)时间:各市(州)预赛于2011年7月初至8月底前结束。全省决赛拟定于9月中旬左右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各地区组织的竞赛时间于2011年8月底前结束。
五、表彰奖励
吉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次竞赛成绩合格人员推荐上报吉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关于下发2011年度吉林省首席技师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1〕38号)关于首席技师的标准确定2011年度首席技师,并给予相应精神和物质奖励。对组织竞赛突出的地区和行业(企业)给予集体奖励。
(一)个人竞赛奖
1、对经吉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首席技师,授予“吉林省首席技师”荣誉称号,并一次性给予个人10000元奖金。
2、对各职业(工种)竞赛第1名获得者,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申报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
3、对在全省统一组织竞赛的各职业(工种)前10名的选手给予晋升本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颁发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已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另行颁发)。
(二)集体竞赛奖
对于具有获得竞赛10名以上“吉林省首席技师”的企(事)业单位可申请建立“吉林省首席技师工作站”,给予20万元的建站经费。
(三)优秀组织奖
对在竞赛活动中领导重视并且组织周密的单位,授予“吉林省首席技师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
(四)特别贡献奖
对在本次竞赛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授予“吉林省首席技师职业技能竞赛特别贡献奖”。
六、有关要求
(一)要成立以市(州)级人社局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吉林省首席技师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抓好竞赛工作的落实。
(二)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深入宣传吉林省首席技师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扩大吉林省首席技师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吉林省首席技师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认同感。
(三)要严格遵守竞赛时间,按照组织竞赛日程要求开展工作并上报省里统一组织的8个职业工种的决赛人数,以及本地区组织的竞赛完成情况。
(四)各地区组织的竞赛职业(工种)于2011年7月10日前上报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备案。推荐的首席技师要经当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上报到吉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