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焉政办发〔2011〕8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自治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自治县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明电[2011]68号)要求,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自治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崔继武 副县长
副组长:刘廷贵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马 剑 县经贸局局长
李增润 县安监局局长
李建春 县教育局局长
海学智 县民政局局长
杨 宏 县建设局局长
燕 婷 县文体局局长
王 萍 县卫生局局长
马 力 县旅游局局长
田 斌 县广电局局长
刁殿强 县工商局局长
胡智勇 县质监局局长
魏忠吉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赵春斌 焉耆镇镇长
阿不都热依木·尤努斯七个星镇镇长
马建军 永宁镇镇长
买买提·吾斯曼 四十里城子镇镇长
张青山 五号渠乡党委副书记
艾海提·玉素甫 北大渠乡乡长
那特尔 包尔海乡党委副书记
吐尔洪·依不拉音 查汗采开乡乡长
纳 龙 良种场场长
陈晓军 王家庄牧场场长
王世明 丰达实验农场副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消防大队,魏忠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各乡镇(场)要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按计划、分步骤,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