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宣传报道。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
县民政局:负责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整个应急行动的综合协调;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负责因灾害倒塌、损坏房屋的恢复重建;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拨付。
县交通局:负责因灾毁坏的交通设施修复,保障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
县建设局:负责灾区重建的规划、设计、施工,指导城乡房屋抢修排险,解决城市饮水困难。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及预报;协助抢险救灾。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和管理。
县水利局:承办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防汛、抢险工作;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县农业局:负责帮助、扶持灾民农业方面的生产自救;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受灾牲畜的救治和疫病预防。
县卫生局:负责伤病员的救治;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和灾害造成的水源水质问题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和蔓延。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寻找死亡和失散人员。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天气预测、预报、警报发布。
县广播电视局:承办抢险救灾和救灾捐赠的宣传报道。
县供电局:负责供电设施的抢修和临时抢险用电线路的架设。
县电信分公司:负责通信设施的抢修和临时抢险指挥通讯设备的开通。
县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县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3.3 应急联动体系
应急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分别负责有关方面的具体工作:
灾害信息组:负责灾害的预测、预报、监测和灾情的收集、上报、发布和评估。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气象局;
抢险救灾组:负责人员的紧急抢救和抢险及人员的搜救工作。责任单位:县武装部、公安局、民政局;
转移安置组:负责灾民和财产的转移安置、伤病员的救治、灾区卫生防疫和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工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交通局、卫生局;
设施抢修组:负责公路、桥梁、电力、通讯等设施的安全和抢修。责任单位:县交通局、水利局、供电局、电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