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建委关于换发西安市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登记证的通知
(市建发〔2011〕154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生产企业:
按照国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建科〔2008〕147号)和市建委《关于西安市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登记公示的通知》(市建发〔2008〕28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进入我市建筑工地的节能材料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我委决定从8月1日起至8月19日正常工作日期间集中换发“西安市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登记证”,换发时请携带原市墙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原证及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本次集中换证地点为:曲江行政商务区300-9号市建委办公楼17层西安市建委建筑节能与材料处,联系电话:88668228,换证时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