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组织开展民营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每年按营业收入、入库税收和技术投入等指标进行排名,筛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扶持,对升档进位明显的给予表彰。
(五)加强治乱减负,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1.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市发改、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社会团体收费。严肃查处在服务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效率低下和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严禁违规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严格实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禁止开展增加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活动。
2.开展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对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和3个市级产业园区以及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施重点监控,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企业治安环境等专项治理,积极构筑企、警、地共建的治安环境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打假行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拓宽企业投诉举报渠道,对企业投诉举报、检查发现以及媒体披露的影响企业发展的案件线索,及时梳理和组织查处,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3.不断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规范保留涉企行政审批项目的运行管理,简化审批环节,优化流程,提高审批效能。进一步加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力度,扩大联审联批范围,强化市、县区两级责任。对需要省级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尽快获批。加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切实实现职能部门“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审批”。
(六)加强督查考核,推动企业服务工作落实
1.健全督查机制。组建企业帮扶工作组,坚持深入县区和企业,督查各县区、各部门落实扶持企业的有关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市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坚持一月听取一次汇报,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对各帮扶组、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企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月通报,建立重点企业档案,掌握企业发展情况,健全企业反映问题台帐,实行问题催办督办制度,确保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2.严格考核机制。继续把企业服务作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完善企业服务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把各县区经济运行指标、企业反映问题解决率、企业投诉率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年底由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牵头,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企业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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