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报告的通知
(穗教体卫艺〔2011〕34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局属各中小学校:
为加强我市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报告工作,切实做好托幼机构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托幼机构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1〕16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报告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中小学校将2011年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情况的书面汇总数据和工作总结,于11月28日前报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联系人:郭仰峰,联系/传真电话:81880352,电子邮箱:gzbjs4401@163.net)。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广州市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报告制度
为掌握各级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情况,市教育局根据《广东省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报告制度》,结合实际,建立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告内容与要求
(一)每年9月30日前,广州市内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和中学(初中)开展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自查,对新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填写托幼机构、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和补种工作报表(附表1-1),撰写工作总结。辖区街(镇)有教育指导中心或教办的,上报街(镇)教育指导中心或教办;区属托幼机构、小学和中学(初中),上报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属托幼机构、小学和中学(初中),上报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二)街(镇)教育指导中心或教办收集汇总填写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附表1-2),撰写工作总结,于10月10日前报区(县级市)教育局。
(三)区(县级市)教育局收集汇总辖区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撰写工作总结,于10月15日前报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同时抄送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汇总全市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撰写工作总结,于10月20日前报市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