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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申报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申报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的通知


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各医院,社会办二级以上医院: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1年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1]185号)精神,我委要求各医院积极申报2011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原则上为三级医院,符合标准要求的二级医院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推荐也可参加临床重点专科评审。

  二、申报范围:心血管内科、血液内科、骨科、神经外科、妇科、产科、新生儿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临床护理等。

  三、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于7月5日前报我委医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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