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要按照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意识,积极推动省、市、区(县)之间协作,践行《深圳市、梅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操作指引》,不断加强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的协调配合,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服务管理。各区要根据流动人口的总量、分布和流向等流动人口信息,推进两地或多地的区域协作,充分发挥户籍地地缘人缘等优势,吸引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与本区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服务。探索罗湖区与湖北省、福田区与湖南省、南山区与四川省、宝安区与江西省、龙岗区与重庆市、光明新区与广西自治区、坪山新区与河南省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协作机制,使双方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协同,责任共担,带动全市与流出大省建立区域协作长效工作机制。
从2011年开始,每年5月和9月以街道为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行动”,重点解决“三难”问题。
三、健全属地单位和部门管理的综合治理机制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属地单位的监督管理,明确区、街道和社区属地单位管理范围,原则上集团公司、中央或省直属企业、厅局级以上单位由区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处级单位、街道直属企业或用工100人以上的企业由街道计生工作部门负责;其他单位由社区工作站负责。每年要与属地单位签订《属地单位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坚决落实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加强对属地单位的督查和指导,必要时可联合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到用人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拒不履行计生管理职责的属地单位,要通过工作例会等途径积极向党政领导反映,发现一单处理一单,对仍不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各类评优、评先和享受政府优待时予以“一票否决”。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与计生兼职单位沟通协调,推动兼职单位在办理各项手续时严把计生关,出台普惠政策时向计划生育家庭和独生子女倾斜,要加强对计生兼职单位的督导和考核。
四、强化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
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市、区、街道、社区要建立层层挂钩管理责任制,建立“市挂街道、区挂社区、街道挂重点户、社区挂相对人”的挂钩工作格局。街道要出台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责的具体规定,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按照“以房管人”的思路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根据辖区面积、人口规模和分布特点,将各社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将每个网格的计生管理职责分别落实到挂点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强化基层管理职责,实现管理的全覆盖。同时要强化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情况落实督查和预警,做到责任到位、动态管理、奖惩分明,并将挂钩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通过层级动态管理,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