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针对流动人口数量多、居住地点和从业处所变化频繁等特点,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服务管理效率和水平。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依托国家PADIS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市、区主导作用,逐步建成以街道为主体、社区为基点的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实现流动人口计生信息实时变动、异地查询、跟踪管理和服务,提高信息更新率、反馈率和信息交换质量,使信息交换平台在双向管理服务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要依托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业务系统,建立实时人口数据库,适应人口管理属地化发展趋势。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卫生、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出租屋管理等部门协调,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做好流动人口全员信息采集、录入、上报、统计分析和办证等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六、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坚持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充分利用社区生育文化中心这一公共服务平台,向流动育龄妇女宣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传播优生、优育和优教的科学知识,提高流动育龄妇女的文化素质,促进其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的根本转变。落实好免费为育龄夫妻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节育奖励,将免费出生缺陷干预逐步向流动人口延伸, 推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向均衡化、普惠型转变。
七、不断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按每300人以上企业建一个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的要求,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建设。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工业园区、农贸市场、建筑企业和社区等重点区域建立和完善以流动人口计生协会会员为主体的群众工作网络。要依托社区资源和属地单位资源,为流动人口协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按项目管理办法有计划地开展宣传和服务活动,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权益,强化流动人口家园意识,增强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能力,不断转变流动育龄群众婚育观念,提高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八、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