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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和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切实重视探矿权年检工作,将探矿权年检作为目前阶段监督管理探矿权的最重要手段。在签署年检意见时,要明确签署年检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对于年检不合格的,应限期完成整改,整改到位的视为年检合格。逾期不改正的,不得为其办理勘查许可证延续、变更登记等手续。
  (二)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应将年检结果在当地媒体公告,公告费用从收取的探矿权使用费中列支,对公告期间被举报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查实处理。
  (三)对于探矿权已过期但尚未到我厅办理延续或保留手续、探矿权已过期但尚未向我厅提出注销申请的,要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0号令)中的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 探矿权人不按要求及时报送年检资料,或报送的资料弄虚作假以及勘查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应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报请原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

  附件:1.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
  2.矿产资源勘查年度检查统计表(略)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
收到报告时间

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年 度 报 告
(    年度)

  项 目 名 称
  勘 查 许可证号
  探 矿 权 人                (签 章)
  勘 查 单 位                (签 章)
  勘查单位资格证号
  填 表 时 间
  填  表  人                联系电话

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填表说明

  1.《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由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探矿权人负责填报。
  2.当年完成勘查投资来源:是指当年实际投入勘查项目各类经费的资金渠道,分为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国内企事业单位投入、涉外企业投入和其他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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