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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供地计划备案审查技术要点》的通知

4 审查内容

  4.1形式审查

  供地计划备案材料齐全,包括供地计划文本(含市本级、全市区域)、供地计划编制说明书(含土地市场分析预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草案)、供地计划表、供地计划图。

  4.1.1文本

  计划文本由封面、目录、正文和附件四部分组成,格式详见附件。

  4.1.2说明书

  计划编制说明书由封面、扉页、目录、正文和附件五部分组成,格式详见附件。

  4.1.3图件

  工作底图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或总体规划图为最佳,以供地主体为单元综合或分类出图,图名、图例、指北针、比例尺等地图要素齐全。

  4.1.3.1×××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图

  按照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一级类上图。同时,将供应计划表、供应宗地表附在图上。

  4.1.3.2×××201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图

  按照廉租房用地、经济适用房用地、商品房用地、棚户区改造用地、公共租赁房用地和其他用地等分类上图。

  4.2实质审查

  4.2.1总量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相衔接。供应总量增长要与GDP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与集约利用考核、评价,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三挂钩”。以前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为基数,加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市场供需变化、产业结构调整、宏观调控、特别原因等因素修正。供应总量大于前五年平均实际供地量110%的,应特别说明。新增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大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应特别说明。同时保障重点项目、民生工程以及新型工业项目用地需求。

  4.2.2结构

  按照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一级类,深入分析土地供应结构。土地供应结构应当以前五年土地供应结构为基础,土地供应结构不合理的,应当进行科学调整。调整结构应当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为依据,体现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导向和区域产业发展方向和调结构转方式的要求。

  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单列。住宅用地按照廉租房用地、经济适用房用地、商品房用地、其他用地等分类分析结构;其他用地中细分公共租赁房用地、棚户区改造用地、安置房用地等;商品房用地中细分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并单独分析保障性住房用地、棚户区改造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等三类用地总量占住宅用地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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