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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年终考核工作,认真回顾总结今年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和措施,以及对加强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同时,各单位要按年初签订的责任书要求,开展本辖区、单位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

  2、考核自评表中各项内容应如实填报,若发现有项目虚报、瞒报、漏报情况的,该项目作零分处理。

  3、被考核单位不按时上报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12年度工作思路书面材料和考核自评表的,视作放弃考核,其结果视为不合格。

  4、各被考核单位要按照考核工作要求,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资料,迎接抽查考核。

  5、元旦即将来临,为做好今冬明春和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消除隐患,把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作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来抓,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联系人:郑明平;联系电话:0571-87826615;

  传 真:87826656;电子信箱:qgjzmp@zjwater.gov.cn。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_______局(盖章)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自评表

序号

考核指标

考核办法

得分

扣分

得分(扣分)简要说明

事故死亡控制指标

(100分)

水利水电工程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 人。

死亡人数未突破指标,以80分为基数,比指标每少死亡1%,加0.2分,最高100分;死亡人数突破指标,以60分为基数,每超过指标1%,扣1分,扣完为止。

 

 

 

安全生产管理指标

(10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浙政发[2010]47号),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有部署,有落实,及时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15分)

查阅相关资料和文件。未按上级要求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扣5-10分;行政正职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少于2次扣3分;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少于2次扣3分;未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扣3分;对上级部署的每一项工作存在不落实扣3分。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直属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督促逐级签订至各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建立健全奖励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进行奖励。(10分)

查阅责任书签订档案。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不到位扣5-8分;未出台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的,扣2分;检查、考核不落实扣5-8;没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本项不得分。

 

  

3、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督促水利施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积极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抓好本部门及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及经费落实。建立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经常开展联系沟通。(10分)

查阅相关资料和文件。未督促水利施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扣2-3分;未积极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扣2-3分;安全生产机构、人员不健全扣2-5分;安全管理经费不足扣2-5分;未建立联络员制度扣2-3分;不经常组织开展联系沟通交流工作扣1-2分。

 

  

4、加强安全执法,严肃查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承建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担任施工管理职务的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机械维护保养等监管。对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类评估,明确不同安全类别企业的监管主体、监管频次、监管内容、安全类别调整方法等。(10分)

查阅相关资料、记录和实地抽查。未及时上报“打非治违”相关材料的扣2分;每发现1家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建水利水电工程扣10分;每发现1名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扣5分;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扣3分;未对监管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状况分类评估的扣2-3分;未明确不同安全类别企业的监管主体、监管频次、监管内容、安全类别调整方法等的扣2-3分。

 

  

5、强化安全监管,落实隐患整治。严格落实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实行负责人轮流值班或定时巡查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与治理机制。根据上级部署,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机制;督促本部门所属行业及单位及时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15分)

查阅台帐与现场检查记录。未出台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关文件的,扣2-3分;在行政许可中,未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的,扣3-5分;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活动,每少一次扣10分;未制订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扣2分;每季度报送一次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和工作进展情况,年终开展检查验收,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未按登记、整改、复查、销案完整流程形成闭环扣5-10分;防范措施及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扣5-15分。

 

  

6、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并修订预案,提高防御水利水电工程安全事故的能力。发生事故后及时参与组织救援,协调好善后处理工作。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事故情况,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处理事故责任人。(10分)

查阅资料和记录。未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未开展预案演练扣5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和应急救援措施不完善的,扣1分;发生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后未及时参与或组织救援、事故处理不力扣5-10分;上报事故不及时、不准确,每发生一次扣5分;迟报、拒报有关资料或事故查处不力每次扣5-10分。

 

  

7、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台帐管理。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10分)

查阅台帐和资料。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扣1-3分;建设项目未通过安全生产“三同时”验收投入生产、使用的,每查出一项扣3分;“三同时”审查项目未按规定报送备案的,每查出一项扣1分;台帐管理不完善、分类不规范扣2-3分。

 

  

8、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明确全年宣传教育计划;强化施工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与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10分)

查阅记录。未制定宣传教育计划或宣教培训活动不符合有关要求扣5分;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康杯”竞赛活动的扣2-3。

 

  

9加强安全诚信机制建设。对本部门安全许可和审批的企业或建设单位,进行安全分类管理;对发生较大事故和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安全事故(含)的企业,按照规定记录不良行为一次。(10分)

查阅相关资料与现场检查结合。未对许可和审批的企业或建设单位,进行安全分类管理的,扣2-3分;未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制度的,扣2-3分。

 

  

死亡事故

1、水利水电工程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事故;

2、水利水电工程发生死亡事故,且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任何一项,一旦发生,考核为不合格。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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