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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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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_______单位(盖章)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自评表

序号

考核指标

考核办法

得分

扣分

得分(扣分)简要说明

安全事故控制指标

(100分)

1、安全责任事故重伤人数。(60分)

每重伤1人扣10分。

 

 

 

2、安全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40分)

每损失1万元扣1分。

安全生产管理指标

(10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浙政发[2010]47号),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有部署,有落实,及时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20分)

查阅相关资料和文件。未按上级要求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扣5-10分;行政正职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少于2次扣3分;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少于2次扣3分;未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扣3分;对上级部署的每一项工作存在不落实扣3分。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本单位下级及直属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督促逐级签订至各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建立健全奖励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进行奖励。(10分)

查阅责任书签订档案。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不到位扣5-8分;未出台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的,扣2分;检查、考核不落实扣5-8分;没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本项不得分。

 

  

3、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大安全生产管理经费投入。建立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经常开展联系沟通。(10分)

查阅相关资料和文件。安全生产机构、人员不健全扣2-3分;安全管理经费不足扣2分;未建立联络员制度的扣2-3分;不经常组织开展联系沟通交流工作扣1-2分。

 

  

4、加强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与指导,详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15分)

查阅相关资料。详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细则。

 

  

5、根据上级部署,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机制,督促本单位及下属单位(部门)及时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15分)

查阅台帐与现场检查记录。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活动,每少一次扣10分;未制订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扣2分;每季度报送一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年终开展检查验收,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隐患排查整治未按登记、整改、复查、销案完整流程形成闭环扣5-10分;防范措施及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扣5-15分。

 

  

6、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并修订预案。提高防御各类安全事故的能力,发生事故后要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事故情况,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分析事故原因,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10分)

查阅资料和记录。未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未开展预案演练扣5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和应急救援措施不完善的,扣1分;发生安全事故后未及时组织救援、事故处理不力,每发生一次扣5分;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和没有认真查处事故扣5分。

 

  

7、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台帐管理。(10分)

查阅台帐和资料。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扣1-3分;台帐管理不完善、分类不规范扣2-3分。

 

  

8、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明确全年宣传教育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参加“安康杯”竞赛和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10分)

查阅记录。未制定宣传教育计划或宣教培训活动不符合有关要求扣3-5分;未组织参加“安康杯”竞赛和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的扣2-3分。

 

  

死亡事故

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如属主要责任,考核为不合格;如属次要责任,不能评定为优秀;如属非责任事故,死亡人数指标酌情考虑。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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