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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环保厅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认真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1、各单位党委(支部)应及时组织离退休老干部传达学习国家和自治区以及厅党组有关重要文件,传达重要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政治思想教育的内容,组织好老干部参观学习活动。

  2、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关于每年为离退休老干部赠订一报一刊的相关规定,

  3、认真贯彻自治区关于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首先必须保证老干部离退休生活费、医疗费、津贴补贴、电话费、交通费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4、要保障老干部的年终精神文明奖金和各单位逢年过节的福利待遇的落实,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

  5、坚持逢年过节的走访慰问和因病住院探视活动,做好老干部的健康疗养工作。

  (三)关心下一代工作

  1、各直属事业单位党委(支部)要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和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进展情况,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厅党组的工作部署,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狠抓落实,以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深入开展。

  2、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积极引导各族青少年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广泛开展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疆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和实践活动。

  3、充分以开展绿色学校活动为契机,走进学校,走进教室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青少年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把八荣八耻的道德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以形成知荣耻、讲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气。

  4、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5、以民族团结教育月为契机,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增强各族青少年加强民族团结,提高青少年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思想政治觉悟。

  (四)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

  1、继续深入开展老干部工作部门的创先争优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把“讲党性、重品行、强素质、作表率”的要求融入到主题教育活动之中,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引导广大老干部工作者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满怀感情地做好老干部工作。

  2、进一步加强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的执政能力得以发挥的重要组织载体。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增强老干部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扎实推进“五好”党支部创建和“四好”党员争创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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