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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坚持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管、环节监管与品种监管、源头监管与全程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方针,重点从以下6个方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从根本上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一)加强乳制品综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乳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要重点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点),推进生鲜乳收购站(点)标准化建设,打击收购站(点)之间违规进行生鲜乳交易行为,加大对生鲜乳和奶畜饲料的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批检验制度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驻厂监督措施。严格乳制品销售者资质要求,建立乳制品经营单位基本信息资料档案,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监督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乳制品生产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在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产企业试点建设电子信息追溯系统。

  (二)加强食用油综合治理。

  重点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强化日常监管和监测,打击非法生产劣质食用油行为;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等行为。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和无害化处理的政策措施。

  (三)加强鲜肉和肉制品综合治理。

  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生猪进厂(场)检查登记、屠宰检疫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整治定点屠宰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让定点资质行为;严禁私屠滥宰和宰售病死病害畜禽,打击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经检疫检验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为。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以中小型肉牛、肉羊、生猪养殖场(户)和诱导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的经纪人以及肉牛、肉羊、生猪屠宰厂为整治重点,加强监管和监测力度,从源头上防止病死病害禽畜进入屠宰市场。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

  (四)加强食品添加剂综合治理。

  深入开展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标准、超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严禁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标注。要加强对食品中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实行三聚氰胺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禁止向食品和饲料企业销售三聚氰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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