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园”动员大会,使全市干部群众明确“创园”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要求和措施,统一认识,树立信心,增强共创“园林城市”的意识。市城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也要召开各种形式的宣传动员大会
2. 组织各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发挥媒介的宣传、监督和指导作用。汕尾日报社、汕尾广播电视台要设立“创园”专栏或播放专题节目,及时报道“创园”活动全过程的标语口号、先进经验和进展情况。把“创园”活动的意义、任务、要求、措施向全市人民进行宣传动员,使“创园”活动家喻户晓。
3. 在全市各主要道路、市区街道、车站、码头、景区(点)等公共场所,设立一批大型“创园”宣传画、宣传广告牌等,营造浓厚的“创园”氛围。
4. 组织广大市民参与一系列“创园”宣传活动,开展书画、征文、摄影和旅游业务技能大赛等活动,推动“创优”工作深入开展。
5. 各有关单位要在公共场所悬挂有关创园的标语、横幅,营造浓烈的创建氛围。深入宣传,发动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创建省园林城市活动,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三)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
坚持高标准规划园林绿地,保障绿化用地,确保绿地按规划建设,维护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的严肃性。加强对新建庭院、小区的绿化建设审批,不按要求建设绿地的项目坚决不能开工建设。城市建筑、道路、广场、公园等绿地建设都要做到精心规划、精心设计、精心建设,把城市的每一个绿地建设都作为一个景点来精心布置,把园林绿化做出特色,做出精品,做出品位。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市区基础设施及绿化建设力度(见附表)
1. 要按省园林城市的标准,针对重点和弱点环节,有效增加绿化面积。加快完成汕尾市绿地生态系统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公共绿地、生产绿地的选址、规模和控制绿线,为全市创园活动的全面开展提供总体指导方向和可操作性措施。确保市区绿地率达34%以上,绿化覆盖率达39%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8.5m2以上。
2.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增强城市的总体功能。改造和完善市区污水管网,提高污水处理率,推进市区(东区)污水处理厂、汕尾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市区小伯坑垃圾填埋场、天然气管道等市政设施工程建设。使市区燃气普及率达75%以上;万人拥有公交车辆8辆(标台)以上;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达98%以上,城市道路亮灯率达95%以上;人均拥有道路面积8平方米以上;供水普及率90.5%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5%以上;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0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三类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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