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维昌 市路灯管理处主任
2.2 职责
2.2.1 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错峰限电规定。
(2)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对电力错峰限电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指挥、督查和指导。
(3)决定本错峰限电预案发布与解除,决定错峰限电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4)负责检查督促错峰限电预案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工作。
(5)实施市政府的各项指挥命令,完成市政府授权处理的错峰限电应急措施。
(6)负责督促市工信委对自治区工信委下达的梧州市用电指标进行分解下达到各市(县)及发布《梧州市超计划限电序位表》,并指导梧州供电局具体执行用电指标调控工作。
(7)决定对外通报及新闻发布的相关事项。
2.2.2 市有序用电办公室的职责:
(1)承担错峰限电的日常管理职责。
(2)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电力供应缺口的评估、判断,向电力调控领导小组建议采取的错峰限电预案级别。
(3)密切关注错峰限电情况,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向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汇报。
(4)执行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各项指挥命令,并具体组织实施预案实际工作。
3.错峰限电预案分级
3.1 处理原则
错峰限电实行先错、后避、再限、最后拉路的原则,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力争实现限电不拉闸,特别是不拉10千伏以上的线路。根据市区正常负荷情况,按电力缺口严重程度分为Ⅰ、Ⅱ、Ⅲ、Ⅳ级共4个等级。
3.2 分级标准:
IV级有序用电预案: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我市错峰限电10万及以下负荷的预案。
Ⅲ级有序用电预案: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我市错峰限电10万至20万负荷的预案。
II级有序用电预案: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我市错峰限电20万至35万负荷的预案。
I级有序用电预案: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我市错峰限电35万及以上负荷的预案。
4.有序用电预案
4.1 Ⅳ级有序用电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