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淇河生态保护建设工作的意见
(鹤政〔20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淇河生态保护建设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淇河生态保护建设的重大意义
淇河水质良好,具有丰富的自然和文化资源,是我市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及各项社会事业的主要水源地,是我市人民的生命河。淇河沿岸生态环境状况不仅关系到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更关系到沿岸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淇河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突出,淇河环境保护压力越来越大。各有关县区、部门必须把淇河保护管理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进一步增强淇河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强化措施,密切配合,举全市之力保护淇河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持淇河生态河、文化河的自然和谐风貌。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第一、恢复生态,合理利用、促进发展,适度开发、造福群众”的工作方针,以开展淇河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建设为重点,以健全淇河生态保护建设工作体制机制为保障,强化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淇河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并持续改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支撑和环境条件。
(二)主要目标
建立“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督导,属地管理、联合执法、责任追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淇河水质不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淇河沿岸自然生态资源得到有效恢复,二级保护区内全部得到绿化,主要河段绿化品位持续提升,形成生态河景观;污染淇河水质、破坏淇河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治理解决,淇河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切实加强淇河生态保护建设
(一)整合完善相关规划
加强淇河总体规划与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利用等专项规划的统筹协调,形成较为完善的淇河生态保护建设规划体系。各类规划的制(修)订要在总体规划指导下进行,做到相互衔接,科学合理,体现整体性、前瞻性,真正发挥指导作用。各有关县区和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做好淇河生态保护建设工作。市规划部门和市淇河生态保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监督,确保规划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