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政发〔2011〕14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常州市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意见
为加快改善我市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推进美好城乡建设,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引领,全面提升城乡建设水平的意见》和《全省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结合常州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六整治”、“六提升”为主要内容,坚持党委政府组织、农民广泛参与,科学规划、注重特色,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健全机制、协调推进,全面实施村庄环境整治,加快改善村庄设施条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乡村面貌。
二、实施内容
(一)整治生活垃圾。建立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提高村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标准化和保洁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到2013年,全市建立比较完善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100%。
(二)整治生活污水。合理选择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就地建设小型设施相对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等治理方式,优先推进位于环境敏感区域、规模较大的规划布点村庄和新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建立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已建设施正常运行。加快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步伐,完善村庄排水体系,实现污水合理排放,有条件的村庄实行雨污分流。根据村庄人口规模、卫生设施条件和公共设施布局,配建水冲式公共厕所,原则上每个村庄至少配建1座。到2013年,基本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50%的规划布点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三)整治乱堆乱放。加强村容村貌管理,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整治露天粪坑、畜禽散养、杂物乱堆,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整治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做到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无残垣断壁。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线路敷设以架空方式为主,杆线排列整齐,尽量沿道路一侧架设。
(四)整治工业污染源。加强村庄工业污染源治理,建立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三同时”制度。开展小化工、小制革、小漂染等“十五小”企业专项清理整治,对已审批的落后、淘汰工艺,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技术改造。对未经审批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以及未取得资质认可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加工点,要坚决依法取缔、关闭。